1、受胁迫结婚的能否撤销
受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“胁迫”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、身体健康、名誉、财产等方面导致损害为要挟,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。
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应该注意的是,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,不适用诉讼时效暂停、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。一旦超越规定时间,撤销权消灭,婚姻关系即受法律保护。同时,在婚姻被撤销前,其婚姻关系是有效的。婚姻被撤销后,自始无效,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
2、受胁迫结结婚以后财产该怎么样分割
受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。若申请撤销婚姻成功,婚姻关系自始无效。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,按一同共有处置。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些除外。
在分割时,应照顾无过错方。譬如一方因受胁迫身心遭受较大伤害,可适合多分。一般会遵循平等协商原则,由双方协议处置。协议不成,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状况,根据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。比如,若有房地产、汽车等大额财产,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等原因确定归属及补偿。受胁迫方应该注意采集和保留能证明受胁迫事实的证据,如胁迫时的证人证言、视听资料等,以便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更好维护自己权益。
3、受胁迫结婚可撤销吗,财产咋分割
受胁迫结婚可撤销。依据《民法典》,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关于财产分割,婚姻被撤销后,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这里的无过错方一般指受胁迫一方。譬如,双方一同购买的房地产、汽车等,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原因进行分割,保护受胁迫方权益,使其在解除这种可撤销婚姻关系时,能在财产上得到合理安排。
当大家知道了受胁迫结婚的有关法律规定后,可能还会有一些延伸问题。譬如,婚姻被撤销后,涉及的财产该怎么样处置呢?还有,假如在这一年内发现新的胁迫证据,是不是还能第三请求撤销婚姻?这类问题都与受胁迫结婚紧密有关。假如你对这类延伸的法律要素存在疑问,或者对受胁迫结婚的整个步骤仍有不解之处,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。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析,为你的婚姻问题提供明确的引导。